青州民某五旬馀,继娶少妇。二子恐其复育,乘父醉,潜割睾九而药糁之。父觉,托病不言,久之创渐平。忽入室,刀缝绽裂,血溢不止,寻毙。妻知其故,讼于官。官械其子,果伏。骇曰:「余今为『单父宰』矣!」并诛之。
邑有王生者,娶月馀而出其妻。妻父讼之。时淄宰辛公,问王何故出妻。答云:「不可说。」固诘之,曰:「以其不能产育耳。」公曰:「妄哉!月馀新妇,何知不产?」忸怩久之,告曰:「其阴甚偏。」公笑曰:「是则偏之为害,而家之所以不齐也。」此可与「单父宰」并传一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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